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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教育考試院2016年部門預算
一、省教育考試院主要職責
貫徹執(zhí)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考試的方針、政策和法規(guī);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教育發(fā)展和改革的精神,制定全省教育考試的實施辦法,并負責組織、監(jiān)督全省教育考試的實施工作。具體包括:負責普通高考,成人高考,研究生考試及同等學力人員、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考試。依據(jù)國家和省考委有關規(guī)定,研究擬訂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專業(yè)開考計劃;組織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、考試、評卷、成績發(fā)布工作;審核辦理考生轉考、免考手續(xù);建立和管理考生考籍檔案,頒發(fā)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(yè)證書;對全省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的登記注冊、招生助學活動進行監(jiān)管。受教育部委托,負責湖北省內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、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、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、教師資格證書考試等非學歷證書考試。按國家和省政府要求組織實施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。承擔國家下達的普通高考命題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命題及其他部門委托的考試命題任務。負責開發(fā)、設計、推廣新興考試項目;負責教育考試信息管理及現(xiàn)代技術的開發(fā)、應用;開展教育考試研究,主辦教育考試刊物和教育考試網站。
二、部門預算基本情況 (點擊此處查看附表)
(一)收支預算總表
(二)收入預算總表
(三)支出預算總表
(四)支出預算分來源匯總表
(五)三公經費及會議費支出預算表